补充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络教育平台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7674次

常州市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络教育平台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春为采[2018]062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委托,对常州市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络教育平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标前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内容:

1关于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中:“1.具备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具备ISO/IEC 20000信息技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是本地分公司的,可以以母公司相应资质进行投标,但母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资质不予认可。

2将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中:“1.投标人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2年内,投标人在教育系统有实施过类似包含云主机及等保测评的成功案例的,得3分。(以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否则,不得分)”调整为:

1.投标人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2年内,投标人在教育系统有实施过类似包含云主机及等保测评的成功案例的,得3分;非教育系统有实施过类似包含云主机及等保测评的成功案例的,得2分。(以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否则,不得分

3将评分办法产品性能和技术部分中:“2.投标人使用的平台须符合等保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提供平台运营商在本地公安机关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得2分;提供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的测评报告,得1分。”调整为:

2.投标人使用的平台须符合等保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提供平台运营商在本地公安机关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得2分;提供异地公安机关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得1分(内容须包含本次投标所使用的平台)。提供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的测评报告,得1分。

二、其他说明:本标前答疑公告未提及内容,一切以招标文件原内容为准。

 

采 购 人:常州市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