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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cwxm 浏览:2825次

  关于开展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034号),现将开展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熟悉填报文件和系统

  各设区市招标办负责统计审核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审核人员”)和代理机构负责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数据填报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工程招标代理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文件和报表系统使用说明。相关文件和报表系统使用说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中下载。


  二、市级管理用户和各企业用户的建立

  1、各设区市招标办(处)统计管理用户2008年已建立,“用户名”和“验证码”也已在当年发给各设区市统计审核人员。若以往使用的“验证码”丢失,请联系省招标办。

  2、各设区市招标办(处)作为地市一级的管理用户,负责建立本地区(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划分,含各县(市)、区)的企业用户。省属代理机构用户(工商注册地是“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由省招标办负责建立。

  3、已经在统计系统中存在的企业不用再建新用户。2016年新设立的代理机构需要作为新的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填报2016年度统计数据。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单和部分乙级、暂定代理机构的名单已在代理统计系统中,如果有遗漏的,请分管的省辖市招标办新建用户。


  三、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与报送

  1、报表系统登录方式: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

  →“办事大厅”栏目→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报表统计系统。各代理机构在首次登录后需更改相应密码。目前已在统计系统中代理机构仍用组织机构代码登录系统,新用户用信用代码的,软件开发单位正在开发新功能,需要等几天后才能使用信用代码登录。

  2、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数据填报人员,必须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

  据,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且附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一份),报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并由各设区市招标办(处)留存。省属招标代理机构报江苏省招标办。

  3、各设区市招标办(处)统计审核人员,负责对本地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加盖公章的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同时,对本地区代理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后报省招标办。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招标办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要求所辖区域内所有代理机构登录系统认真填报。

  此统计数据将作为以后代理资质延续和升级的参考。不按要求填报的代理机构,省招标办将在此工作结束后通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予以通报,并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代理动态评价中予以扣分。

  2、代理机构进入统计系统的业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情况》(建招3表要求填写的业绩内容)需列出明细,分别由监管的招标办盖章确认后,方可汇总填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请参照本通知附件二。

  3、各代理机构完成系统填报、书面报表上报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3月31日。各设区市招标办完成数据审核、汇总,书面汇总表上报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4月10日。

  4、代理机构上报书面统计表、各市报省办汇总表均采用邮寄方式,不得要求企业专人报送。

  5、在统计报表系统操作过程中碰到任何问题,都可以跟省招标办联系,也可以和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


  省招标办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25-51868905

  住建部信息中心联系人:秦海春,联系电话:010-58934633


  附件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034号)

  附件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0一七年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