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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家苑6#、8#、10#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cwxm 浏览:2257次

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工程概况:

1)招标人:常州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南湖家苑6#、8#、10#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3)建设地址:武进高新区南湖家苑;

4)工  期: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2月25日-2018年7 月2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5)投资额:总价约3022万元。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4、本次招标内容:南湖家苑6#、8#、10#宿舍楼维修改造及配套工程,约34974㎡。包括:6#、8#、10#宿舍楼改造及其配套工程,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6、招标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投标条件: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常州兰陵支行;帐号:324006160018010436836; 地点: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F。

(保证金缴款事项详见资格预审须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6)投标人报名时可到高新区查阅或咨询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可及时了解项目的相关招标条件。

7)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资审截止日之前(2018年2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6:00)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江苏春为不接受解款事项。第一次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须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 ;

4)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8)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注:资格审查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二份资格审查材料(一正一副)(资格审查材料正、副本中,除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申请书必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为复印件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提供的资审材料格式制作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实质性内容应清晰可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密封,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的企业原件及二份密封的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递交,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招投标事宜,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9、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9日(工作日8:30-16:00);

(2)、报名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17楼)。报名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一份。

(3)、报名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每标段800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整

10、资格审查

(1)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对应的所有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审委员会审核。

(2)、唱标后,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对应的所有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若投标单位的审查资料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资审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13日14:00;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会议室。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8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常州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进高新区          地址:延政中大道金都大厦26-7号A座10楼

联系人:顾敏意                     联系人:左昕

电  话:0519-86229058       电  话:13685221117